蜜柚金柚开摘时间定了 蜜柚9月初开摘、金柚霜降后开摘 梅州市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梅州柚质量管理和营销

梅州日报 2020-08-27 08:34

本报讯(记者曹优生)日前,梅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梅州柚质量管理和营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科学确定采摘时间、印发保品质倡议书、签订质量保证承诺书、举办梅州柚开摘活动等7个方面入手,加强梅州柚质量管理和营销工作,进一步提升梅州柚区域品牌影响力。

《通知》指出,为保障梅州柚品质,结合梅州市气候、柚果生长规律等实际,蜜柚开摘时间为9月初、金柚开摘时间为每年霜降后,蜜柚以后年度开摘时间视当年的气候和果实成熟度而定。各地要包片包户网格化做好柚果种植户(企业)、经营主体的思想工作,印发梅州柚保品质倡议书,积极倡导种植户(企业)、经营主体不早摘不早收,共同维护梅州柚区域品牌良好形象。要迅速组织对柚果种植户(企业)、经营主体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签订梅州柚质量保证承诺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遵守承诺不早摘不早收的柚果种植户(企业)、经营主体,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或扶持奖励;发现柚果种植户(企业)、经营主体有早摘早收行为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曝光。

《通知》要求,在每年8月至10月期间,以倒计时等形式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梅州柚采摘时间。市、县(市、区)联动,梅县区负责金柚、大埔县负责蜜柚开摘活动的举办,市直相关部门参加,合力形成梅州柚“好品质、好价钱、好市场、好服务、好销售”的良好氛围。

《通知》还倡导分级分类销售,畅通物流营销渠道,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提倡梅州柚按质论价、按只销售的营销模式,推行柚果采摘后清洗、分级分类、统一包装标识等商品化处理,积极引导种植户(企业)、经营主体统一使用梅州柚区域公共品牌,完善市场销售指导价体系,形成以质论价、分级分类销售、促进增收增效的良好格局。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出台农产品物流补贴方案,力争打造全国柚果物流价格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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