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传承要补齐三个短板
■ 林德培
记者近日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悉,历时一年多时间,目前梅州市已完成第一阶段市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保护计划,对第一批次5位市级非遗传承人进行了全方位记录工作,其中包括非遗传承人的口述片、实践片、教学片和综述片等。(见《梅州日报》8月24日1版)
梅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人文底蕴深厚,是非遗项目的“富矿”。目前,梅州市已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共有非遗代表性项目365项。近年来,梅州市的非遗保护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成效明显。但同时也存在以下三个不足:非遗工作机构与人才队伍薄弱,重申报、轻保护,重经济开发、轻文化内涵传承。于此而言,梅州市开展市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保护计划,意义深远。
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梅州客家山歌在全市知名度很高,其保护传承工作也卓有成效。自2010年开办至今已10届的市文化馆山歌幼苗培训班,就是其中的一大亮点,它摆脱了传统的收徒传艺模式,让广大青少年接受了客家文化的熏陶,在他们心中播下了非遗传承的种子,实现了客家山歌的活态传承。我们要从幼苗班传承客家山歌的经验中获得有益借鉴,更要进一步开拓思路,补齐上述三个非遗保护工作的短板。
首先,为非遗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要利用好梅州拥有地方立法权的有利条件,通过地方立法,将国家层面关于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更加细化,确保综合保护、行政保护、民事保护实现有机衔接,明晰专业机构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权责,将“积极申报消极传承”的沽名钓誉者清退出传承人队伍,同时有效保护非遗项目所衍生的知识产权。
其次,要促使非遗走进现代生活,走文旅、文创融合之路。有条件的景区和民宿,要因地制宜设置非遗文化体验区,推出非遗研学实践课程和体验班,让游客养心,让技艺传承;要激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手工艺宣传展示、培训、传习、设计、研究、营销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文创产业往传承非遗技艺方面发展,不断延伸非遗产品的产业链。
此外,通过现代教育体系拓展非遗传承方式。要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间的贯通培养项目中增加非遗相关专业。通过补贴消费等方式,支持非遗“进社区”“进校园”,引导消费者购买、体验非遗产品和服务,最大可能拓展其市场空间,为非遗的保护和长期发展注入生机和内在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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