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公布 梅县区获“优秀”考核等次

南方日报 2020-08-17 06:51

近日,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梅州2019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经考核评定,各县(市、区)均评为良好以上等次。其中,梅县、五华、大埔3县(区)考核等次为优秀;梅江、丰顺、兴宁、平远、蕉岭5县(市、区)考核等次为良好。对梅县、五华、大埔3县(区)予以通报表扬。

据了解,市河长办组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8个县(市、区)2019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上述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将上述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相关领域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马吉池黄韬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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