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青少年法律盲区

梅州日报 2020-08-08 09:01

好友的车深夜停放在废弃的地下停车场。洗漱完毕,忽然看见手机屏幕一闪一闪,原来是业主群里邻居发送的微信。点开一看,当即傻眼。邻居上传了好几张车被砸的照片,虽没拍到车牌,但好友凭感觉其中有一辆正是他的,随即拿上车钥匙立即去停车场确认。

来到停车场,发现自己汽车的前挡风玻璃被砸了个破洞,满地碎渣。好友立即报警,做完记录后一夜无眠。次日清晨,业主群炸开了锅,不到半日真相水落石出。原来竟是几个中学生作案,为了偷窃车上的财物。

我深觉不可思议,下意识觉得他们并非临时起意。果然警察走访附近商户调查取证时,猪肉档的老板娘说,她之前见过这群学生拿着几条烟从停车场出来。因为当时天才蒙蒙亮,她心中警铃大作。但是担心举报会遭报复,遂不了了之。估计是这些学生尝到了“甜头”,故技重施,索性多毁坏几辆车,一次性“捞”够本。

虽然这群学生最终认罪,但由于未到法定审判年龄,又涉及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案件不对外公布。车主们只好自认倒霉,自掏腰包先把车修好。

我联想到以前任教学校的初一级学生。几个女生周六被警察送到学校,要求学校通知家长领回家进行思想教育。这几个女生跑到某大型超市,偷拿化妆品,被保安逮到后,移送到公安局。因金额不大,且无法电话联系到家长,只好由学校出面解决。

据班主任调查,女生们这种“小偷小摸”已不止一次,起码有六、七次,只是这一次倒霉被发现了。那几个女生经过思想教育,仍不知悔改,口口声声称自己是未成年人,犯错没关系。

作为一线教师,我深感忧虑。现在的学生“胆子”越来越大,毫不顾忌违规违纪造成的后果,甚至触犯法律仍不自知,着实令人心焦。虽说这类人只是少数,但倘若学校每学期能专门开设一节“法治课堂”,特定为学生播放青少年犯法的视频,以及触犯法律的后果、对日后人生的影响等,正面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侧面令这类少数学生迷途知返。双管齐下,警惕青少年陷入法律盲区,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梅江区芹洋学校廖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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