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省市出台多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贫困生上大学“三不愁”
●本报记者林婉萍
通 讯 员沈阳
高考填报志愿结束,高校录取已经开始。一些考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筹措不齐学费而对上大学“望而却步”。寒门学子怎样实现上大学又不给家里增添负担?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国家和省市出台了多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上学前、报到时、入学后“三不愁”。
生源地信用贷款已启动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贴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一种助学方式。目前,梅州市已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需要的学生可按条件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弥补学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按照政策,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资料。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起,国家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今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政策调整后,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
奖助学金保学业“无忧”
记者了解到,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可确保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即使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也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注册。入学后,学生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奖、贷、助、补、减”等对应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通过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以帮助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问题。此外,广东省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一年级本专科新生,可以申请新生资助,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其中,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目前,2020年梅州市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活动已开始接受申请,至8月25日截止。该活动由团市委联合市民政局、市教育局、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开展,已持续10多年,通过社会各种渠道筹资,以每名学生6000元的标准,扶助每年考上大学本科(公办院校)以上的特困学生进入大学学习。在梅州就读的梅州籍学生,2020年考上本科批次(公办院校)以上大学并被录取的特困学生,且符合相应条件者,届时可到当地县(市、区)团委、民政局或镇(街道)团委、民政办,领取《梅州市扶助特困学生上大学扶助金申请表》,提交有关资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梅州青年薪火公益”,点击“帮我”进入“助学申请”,填写申请人详细资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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