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梅州速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梅州日报 2020-07-31 09:12

近日,梅州市召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以最高规格、最高标准、最强部署全力打造原中央苏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梅州样板”,建设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效的平安梅州。

梅州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下好了先手棋、打好了主动仗,先行先试进行了探索实践,如秉承苏区精神和红色基因打造“五治一体”社会治理格局、多批次接续推进项目化实体化的“平安之乡”实践创新等,为纵深推进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和良好条件。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把市域社会治理列为今年全市八大主要工作之一,全市“两会”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具体部署,中央政法委把梅州列为广东第一期试点城市,梅州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作出全面部署,规划了三年行动方案,全力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应着力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上下功夫见实效,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生动局面。

一要立足于系统治理。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资源力量、完善治理机制、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把政府主导贯穿社会治理的全领域,不断完善和优化县镇政府职能体系,强化政府管理和服务两大职能,建立健全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社会治理制度和部门之间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建立高效的条块工作协调新机制。把公众参与贯穿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实现政府主导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广新时代梅州“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基层情况信息研判、矛盾排查化解、治安联防联治和服务民生民事的现代化制度机制,把更多资源、服务、治理下沉。

二要着眼于依法治理。要强化法治保障,善于用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依法治访机制,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和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为重点,探索推广“最多访一次”工作机制,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创新与政法领域改革相配套的制度机制,构建务实管用的市域社会治理规范体系,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能力。构建全民守法的格局,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忠实崇尚法治、自觉遵守法治、坚定捍卫法治的浓厚氛围。

三要聚焦于综合治理。要整合资源、整合力量、整合方法,综合运用各种社会治理手段,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坚持打防并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坚持开放共治的理念,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制度,构建条块协同机制,探索扁平化治理模式,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的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群众直接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和载体,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志愿者组织,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

四要致力于源头治理。要完善重大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提高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的前瞻性、系统性、协同性。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运用好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等方式办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道德引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利益需求。完善多元调处矛盾纠纷机制,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机制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诉前调解、诉调衔接机制,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曾干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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