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变压器后盗卖铜线 一男子破坏电力设备被判刑

梅州日报 2020-07-24 08:34

本报讯(记者王丽莉通讯员陈琳)为了牟利,刑满释放人员陈某某流窜梅江、蕉岭两地,多次破坏当地供电变压器,盗取里面的铜线出卖变现。近日,陈某某(梅县区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8年1月,陈某某携带钢丝绳、自制黑色布袋等作案工具到梅江区三角镇某村,盗窃该地供电变压器(用于居民供电)里面的铜线。陈某某用工具对变压器进行破坏并造成断电。梅州市供电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断电原因,陈某某则马上逃离现场。

2020年1月,陈某某再次携带大剪钳、铁锤等工具先后来到蕉岭县新铺镇潘田村东堤路段和新铺镇矮岭村两地,欲盗窃潘田电排内的供电变压器和矮岭电排内的供电变压器里面的铜线,便使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对变压器进行破坏,后盗得铜线并离开现场。

梅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某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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