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警方打掉一“套路贷”涉黑团伙破获案件47起 涉案金额1200多万元
羊城晚报讯记者危健峰、通讯员梅公宣报道:记者从7月22日梅州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经过10个月的缜密侦查审讯工作,打掉一个以蓝某帆为首的以“套路贷”为依托的涉黑组织,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破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案件47起,查实非法放贷经营规模达1200多万元。
2019年7月23日,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扫黑办接到1条关于非法拘禁、暴力催收债务的群众举报线索。经进一步研判,发现一个涉嫌“套路贷”犯罪的团伙。该团伙自2017年开始在梅江区发展非法放贷业务,后“业务范围”逐渐扩展至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等地。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个以蓝某帆为首的“套路贷”涉黑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内设财务组、业务组、追债组、打手组、“家访”组。首先,业务组招聘业务员通过张贴派发宣传单、拨打推销电话等方式发布借款服务的广告;“家访”组上门去到申请借款的人员家中进行落地了解情况;财务组与申请借款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后放款;追债组通过非法拘禁、张贴大字报等非法追债方式向借款人员追债;打手组在追债组追债不得的情况下对借款人员实施殴打。全链条环节往往逼得受害人走投无路,债台高筑,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办理借款过程中,犯罪团伙收取的各类费用没有固定标准。而犯罪嫌疑人往往会跟受害人进行面谈,除了解受害人的还款能力外,还会根据受害人是否急需用钱或是性格软硬来衡量借款利息等费用。该案中所涉及的借款合同,均以10日为一期,日息均为4至6厘,而部分借款合同中,利息甚至高达日息9厘。且受害人还得默认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砍头息”,即实际放款数比借款合同中体现的金额要少,但还款人必须按合同中的数额还款,以此非法牟取高额利益。此外,不少受害人在签订合同时还曾被以“行规”为由签下多份空白合同,这是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万一客户走司法程序维权,他们可以随时根据需要用笔填上内容。
面对狡猾的犯罪组织,专案组通过案情梳理、隐案深挖、旧案复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等多种方式,全面搜查蓝某帆涉黑组织犯罪线索证据。专案组辗转广州、深圳、东莞、梅州等地收集证据材料73册14000余页,为成功审讯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专案组主动邀请检法部门提前介入,切实强化执法办案指导,确保将蓝某帆涉黑组织案件办成“铁案”。目前,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向梅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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