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六合彩“收单”超百万元被判刑

梅州日报 2020-07-19 08:40

本报讯(记者王丽莉通讯员翁远明)家住梅县的女子刘某,长期以来接受他人的六合彩投注,然后再转投给“上家”,参赌赌资超百万元。近日,该女子被梅江区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刘某在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期间,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多次接受了黄某育、黄某丰等11名参赌人员的六合彩投注,刘某在接受投注后又转投注给上面的庄家林某强。据统计,刘某等人参赌的赌资总额超过了100万元。在法庭上,刘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并且签字具结,愿意接受处罚。

梅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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