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拒付工人工资 潜逃至外地被抓归案
本报讯(记者李玉娇通讯员郭继田)贵州籍包工头刘某在梅县区南口镇某工地承包工程,工程结束后,却拒不支付二十多名农民工93968元工资,还以各种理由拒不到梅县区公安分局接受调查并潜逃至外地躲藏。近日,在贵州警方的协助下,梅县区警方已将刘某抓获归案。
2019年4月底,刘某(男,31岁,贵州省人)从庞某均手里承包到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某工地承包工程,并雇请了袁某男、贺某立等20多名工人做工。至2019年7月底工程完工后,庞某均于2019年8月24日把工程款全部结算给刘某后,刘某仍拖欠袁某男、贺某立等人工资。袁某男等人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后,刘某写下承诺书,承诺在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袁某男等人工资。
然而,截止至2020年1月6日,刘某仍未支付袁某男等人的工资。梅县区公安分局于今年1月7日对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调查,并多次电话通知刘某到该局接受调查,但刘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接受调查,并逃匿。今年6月2日,该局在贵州省铜仁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在贵州省将刘某抓获。刘某也如实供认了在梅县区、五华县等地承包工程直至工程结束后,拒不支付工人工资2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目前,刘某已被梅县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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