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老鼠”竟然偷电19万度 梅县区一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梅州日报 2020-07-16 08:41

本报讯(记者李玉娇通讯员李广锋)家住梅县区扶大的邹某利用移动基站安装在自家楼上的便利,私接电源,不但用电不交费,而且每个月还收他人电费几千元。近日,梅县区警方依法查处了一起盗窃电能案件,盗电嫌疑人邹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6月23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负责人刘某到该局扶大派出所报警,该公司架设在梅县区扶大铁炉潭村一饭店楼顶的信号基站电源被人偷电近19万度,损失约13万余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栋楼的屋主邹某(男,55岁,梅县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6日,邹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4年5月,邹某利用铁塔公司租用其住家天台架设信号基站的便利,雇佣电工在信号基站的电源线上私搭电线供自己家使用。尝到甜头后,邹某更是得寸进尺,2017年9月初,邹某住家的1-3楼租给他人开饭店后,再次雇佣电工在铁塔公司信号基站的电源线上私搭电线供饭店使用,并每个月收取饭店5000元电费。同年9月邹某自己开作坊后,再次雇佣电工在基站的电源线上私搭电线供作坊使用,直至2019年11月,铁塔公司发现异常后,才收手。经初步统计,66个月内盗得电能近19万度。目前,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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