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借口没现金骗烟酒 兴宁一男子利用“特殊身份”欺骗商家
本报讯兴宁一男子利用“警察”身份博取商家信任,多次招摇撞骗。近日,梅江警方成功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破获2宗诈骗案。
4月下旬,梅江公安分局新中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称其被一名自称是交警的男子骗了。据了解,事主熊女士在梅城江南机场路经营一家烟酒商行。4月14日晚上,一名自称是梅州市交警支队西阳中队事故组的“廖警官”表示,想购买一批香烟,但只能通过现金支付,碰巧身上没带现金,要第二天才能付款。熊女士一听到对方是警察,便同意了对方第二天才付款的要求。熊女士根据对方的需求,为其拿来8条香烟。带着8条香烟潇洒离开的“廖警官”,于20分钟后又再次返回该商行,又带走了两瓶洋酒。
一直没等到“廖警官”回来结账的熊女士通过微信催促“廖警官”。“廖警官”却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脱。熊女士只能到交警支队寻找“廖警官”,竟查无此人,才发现被骗了。
经调查,民警迅速锁定一名有诈骗前科的男子有重大嫌疑。5月14日,办案民警在新中路一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廖某明(男,38岁,兴宁人)抓获。据廖某明供述,受骗的事主并不止熊女士一人,其还多次到不同的商行行骗。一名在兴宁市福兴街道经营餐饮行业的店主也被廖某明骗过。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陈诗绮徐丽珠)
新闻推荐
兴宁一读者:我曾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请问如何申报扣除相关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