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借口没现金骗烟酒 兴宁一男子利用“特殊身份”欺骗商家

梅州日报 2020-07-05 08:46

本报讯兴宁一男子利用“警察”身份博取商家信任,多次招摇撞骗。近日,梅江警方成功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破获2宗诈骗案。

4月下旬,梅江公安分局新中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称其被一名自称是交警的男子骗了。据了解,事主熊女士在梅城江南机场路经营一家烟酒商行。4月14日晚上,一名自称是梅州市交警支队西阳中队事故组的“廖警官”表示,想购买一批香烟,但只能通过现金支付,碰巧身上没带现金,要第二天才能付款。熊女士一听到对方是警察,便同意了对方第二天才付款的要求。熊女士根据对方的需求,为其拿来8条香烟。带着8条香烟潇洒离开的“廖警官”,于20分钟后又再次返回该商行,又带走了两瓶洋酒。

一直没等到“廖警官”回来结账的熊女士通过微信催促“廖警官”。“廖警官”却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脱。熊女士只能到交警支队寻找“廖警官”,竟查无此人,才发现被骗了。

经调查,民警迅速锁定一名有诈骗前科的男子有重大嫌疑。5月14日,办案民警在新中路一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廖某明(男,38岁,兴宁人)抓获。据廖某明供述,受骗的事主并不止熊女士一人,其还多次到不同的商行行骗。一名在兴宁市福兴街道经营餐饮行业的店主也被廖某明骗过。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陈诗绮徐丽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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