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349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全部达到退出标准
本报讯(记者刘巧)昨日下午,梅州市召开2020年省定相对贫困村退出审定会。经会议审定,兴宁市罗浮镇澄联村、大埔县西河镇纯德村、五华县河东镇黄坑村等17个剩余未退出的省定相对贫困村均达到退出标准。至此,梅州市349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全部达到退出标准。
根据《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粤农扶组〔2019〕27号)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市做好17个剩余未退出省定相对贫困村退出工作的相关部署,在省定相对贫困村和驻村工作队申请、镇(街道)审核上报、县级审核组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市级抽查审定组于6月8日至10日分赴兴宁市、大埔县、五华县,实地随机抽查省定相对贫困村和贫困户。抽查内容包括贫困发生率、农民收入、集体收入、人居环境、村道建设、饮水安全、公共服务、党组织建设、水利和电力设施、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等10项指标。经对外公示和会议审定,认为梅州市剩余未退出的1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均达到退出标准。它们分别是兴宁市罗浮镇澄联村、罗浮镇勤光村、罗岗镇红旗村、叶塘镇筠竹村,大埔县西河镇纯德村、青溪镇长丰村、大东镇进滩村、枫朗镇梅溪村,五华县河东镇黄坑村、潭下镇品畲村、横陂镇杨恩村、梅林镇尖山村、转水镇五星村及龙村镇湖中村、洞口村、大梧村、留畲村。
据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拟退出的1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予以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省备案。省定相对贫困村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的扶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帮扶工作单位将持续跟踪帮扶,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好信息档案管理,做好资料、台账、信息录入等基础性工作,做好迎接中央和省的核查准备;要进一步梳理排查薄弱环节,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省定相对贫困村全部高质量退出;要全面提升省定相对贫困村的人居环境整治质量,全面提升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力争在收官之年交出一份更加满意的答卷。
新闻推荐
红色基因铸警魂 打造新时代铁军 梅州公安以党建为引领,打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队伍,护航苏区振兴发展
梅州市公安局青年战疫突击队队员庄严宣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张劲夫摄鲜红的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曾文摄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