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将组织开展民法典学考 学考对象为全市处级(含)以下国家工作人员

梅州日报 2020-06-13 09:08

本报讯(记者丘佳溢)记者从市普法办获悉,梅州市将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此次学考对象为全市处级(含)以下国家工作人员,考试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31日。学员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或关注“梅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学考。

据了解,此次学考对象具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次学考将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http://xfks-study.gdsf.gov.cn )进行。从6月15日开始,学员可通过阅读学法系统中的法律法规文本、完成专题练习题获取学分,学习进度达100%后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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