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试点小区需做好示范
■ 辛 平
梅江区江南街道办是梅州城区垃圾分类重点建设示范片区。昨日上午,位于江南街道辖区的阳光花园、金港花园、客都新村C区3个试点小区,正式启用智能垃圾分类亭,标志着梅江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见《梅州日报》6月6日3版)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规划,到2020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这表明,垃圾分类处理已是不可逆转的潮流大势。现在,梅州市垃圾分类处理在梅江区3个小区试点,相关区域群众跃跃欲试,学习氛围高涨,相信能为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近年来,随着各地的持续推广,不论是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还是各个环节的建立,都逐渐成熟,而且也陆续探索出了一些解决垃圾分类的有效措施和途径。然而,要想让垃圾分类真正成为每个人的自觉,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事实上,瑞典在培养国民垃圾分类意识上花了一代人的时间,他们从娃娃开始培养垃圾分类意识,在学前教育阶段就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尤其是在垃圾容器上,可谓匠心独运,比如,把放饮料瓶的垃圾桶的投掷口设计为圆孔形,把扔硬纸盒和纸板箱的容器口设计成信封状,根据垃圾的大体形状,设计了各种分类垃圾桶……如此,大大减少了随意扔垃圾的现象。我们从中可以得到启迪:实行垃圾分类处理,需要下足绣花功夫,循循善诱地培养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
首先,垃圾分类要精准发力。在政府层面,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加以推进,坚持整体谋划,抓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回收利用等关键环节,聚焦城乡社区,全链条全方位推进垃圾分类。采取“科技+管理”,推进垃圾投放点加装智能监控设备、建立可追溯信息化系统等方式对源头分类行为进行监管。其次,垃圾分类要全民参与。要广泛开展教育引导,让居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如何区分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进而推动绿色生活方式更加深入人心。此外,要通过健全政策制度、加大资金投入等保障措施,形成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同时强化监督将细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以保障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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