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城乡居民异地就医 报销比例有多少?

梅州日报 2020-06-04 08:45

兴宁一读者:城乡居民在广州的医院就医,报销比例有多少?可以直接结算吗?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文件规定: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都可享受报销待遇。其中到省内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登记办理医保报销手续;具体报销待遇为: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市外住院支付比例60%,起付标准参照市内同级医院标准;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市外住院支付比例50%,起付标准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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