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检察工作理念引领公益诉讼发展

梅州日报 2020-06-21 08:45

■ 黄明仰

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需肩负全面依法治国更为繁重、更为艰巨的政治和社会使命、宪法和法律责任。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擘画出检察公益诉讼的路线图,随后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让公益诉讼逐渐进入了大众视野。接下来,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引领公益诉讼工作发展,保障好人民群众利益。

转变理念,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到位,办案监督自然就有新思路、新方法、新局面。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工作、司法工作,更是民生工作、社会治理工作,关系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等方方面面。当前,“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公共利益保护的社会化格局正逐步形成中。检察公益诉讼需进一步全面铺开,延伸覆盖到百姓日常的吃穿住用,为人民美好生活的方方面面筑起坚强的法治保障。

新常态要有新作为。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一方面要坚定检察自信,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把握公益核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用实干实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价值;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规范监督,严守检察权边界,在法定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既不置身事外,也不越俎代庖。多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把握好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时、度、效,增强公益诉讼工作的政治敏锐性。多从法律监督角度积极参与、及时督促行政机关、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履行保护公益职责,精细司法、精准办案,把规范司法行为贯穿司法办案始终。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理念更新永无止境。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新使命。守护公益,守护国泰民安,需要各级检察力量初心不改、砥砺前行!

(作者系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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