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生命 从“头”开始
■ 陈 辉
日前,梅州市交警部门结合“一盔一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进行了集中整治。据报道,交警部门此次执法,主要是以教育警告为主,让更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了解其中的危害性,从而变得自律。(见《梅州日报》6月17日4版)
爱护生命,从“头”开始。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也是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佩戴好安全头盔可以让我们最大限度避免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伤害。有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因此,骑行电动车时,佩戴好头盔,保护好头部,才能为自己的生命安全织起有效的防护屏障。
我们看到,经过梅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一年多来的宣传和整治,大多数摩托车主已经形成佩戴头盔的文明驾驶习惯,但电动车骑行人佩戴头盔的比例还比较小。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骑乘人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疏忽、嫌麻烦,没有养成习惯;另一方面是由于管理不严,处罚力度轻,交通违法成本小。
头盔事小,安全事大。要让骑电动车的市民将佩戴头盔视为一种日常的自觉行动,必须落实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和执法机制,久久为功,常抓不懈。职能部门要通过发放宣传单,线上线下协同,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片或现场咨询等方式,提高市民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同时,经常性地开展教育与执法活动,可对骑行电动车首次没有佩戴头盔的给予口头教育,并进行身份信息登记;第二次再犯的,给予现场观看交通安全法规、事故警示片或者参加志愿者劝导服务活动;对屡教不改、乱闯信号灯、不按车道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罚款、扣分等相应处罚。我们常说治乱需用重典,只有对各种交通乱象保持严管态势,才能让城市少一点事故,多一点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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