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机遇

梅州日报 2020-06-19 09:16

■ 邱发平

据市委政法委消息,近日,中央政法委向广东通报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名单,梅州成为第一期试点城市。(见《梅州日报》6月17日1版)

梅州能入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城市,既是中央政法委对梅州社会治理工作成绩的肯定,更是对梅州市加快建设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给予了更高期许。

入选第一期试点城市,意味着有了先行先试的政策扶持。这对梅州市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创新理念思路,补齐各项短板,完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为梅州市以“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明确了方向,也有利于梅州市进一步夯实平安稳定的发展基础。可以说,这是梅州市承担的一项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也是梅州市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一次重大机遇。

梅州全域属于原中央苏区,又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通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展示城市良好形象,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对梅州市而言,既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平安之乡”展现城市新活力的必然要求。梅州市要在前期取得的成绩基础上,借助第一期试点城市的契机,按照三年工作部署,可进一步夯实基础、重点突破,针对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重点攻坚,强化弱项、补齐短板,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的基础。

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要注重培育特色、打造优势,因地制宜深入挖掘亮点、推广特色优势项目,形成富有时代特色、体现梅州特点、符合基层实际的市域社会治理品牌,打造苏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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