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诉前检察建议 保护烈士纪念碑
本报讯近日,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宗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发送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用法律手段保护烈士纪念设施。
据了解,大埔县银江镇坪上村烈士纪念碑建于2006年11月,系老战士丘坚和廖猛为纪念其战友廖春、廖秋、廖立群、黄朋生四名烈士而出资筹建,日常由其二人负责管理维护。2012年,大埔县人民政府将该纪念碑纳入村级管理。2017年,丘坚与廖猛过世后,该烈士纪念碑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维护状态,存在未划定保护范围、墓碑受损、纪念碑上方红色五角星图案严重褪色、烈士墓碑周围杂草丛生、垃圾遍地等问题。
大埔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件线索后,立即派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核实后认为该纪念碑破损不能满足纪念、教育、参观的用途,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没有得到有效维护,有损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
大埔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属地管理部门银江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整改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检察建议发出后,银江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表示会尽快落实建议内容,划定纪念碑保护范围,确保纪念碑修缮维护资金,强化日常清洁管理以及周边绿化工作等。目前,该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正有序开展。(李盛华 梅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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