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两单位获团中央表彰 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团省委团市委表彰
本报讯(记者丘佳溢林丽妙)记者从团市委获悉,五四青年节期间,梅州市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表彰。
据了解,团中央日前公布了《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其中梅江区江南街道团工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称号,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福兴站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此外,在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中,梅州市有25人获评省优秀共青团员、11人获评省优秀共青团干部、4人获评省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10人获评省优秀共青团员(战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3人获评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战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4个单位获评省五四红旗团委、8个单位获评省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单位获评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在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中,梅州市表彰了219名优秀共青团员、57名优秀共青团干部、26名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32名优秀共青团员(战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7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战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8名优秀团支部书记和20个五四红旗团委、3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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