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未满55岁女性可否 申请就业失业证?

梅州日报 2020-04-08 09:20

匿名读者:梅江区未满55周岁的女性、处于无业状态可否进行失业登记?请问女性申请办理“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章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我国女性的法定劳动年龄是16至50周岁。另外,按照《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办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女性需属于梅江区居民户口,并且年龄需在40周岁到5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超过50周岁已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无法办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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