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出台管道天然气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城区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

梅州日报 2020-04-08 09:25

本报讯(记者张爱飞方俊鹏)记者从市发改局获悉,今年2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梅州市将阶段性降低梅州城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气价格在政府制定的非居民用气价格基础上下调0.13元/m3。2月1日起至今,针对未享受优惠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将按实际使用量,给予0.13元/m3优惠,以气券的形式给予返还。

据了解,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的决策部署,缓解企业用气成本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日前,梅州市发改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梅州城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非居民用气价格在政府制定的价格基础上下调0.13元/m3。

记者从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梅州城区非居民价格执行“梅市发改价格【2018】88号”文件,其中工商业用户不高于5.29元/m3、公福用户4.79元/m3、集体用户4.57元/m3。2至6月期间如遇当地政府对非居民价格进行调整,则以最新政府定价为基价,每立方米优惠0.13元不变。各类用户具体执行如下三种情况,执行政府制定价格的用户,按实际用气量*0.13元/m3给予优惠。执行价格低于政府定价,但优惠力度不足0.13元/m3的用户,按差额补足进行优惠。执行价格低于政府定价超过0.13元/m3的,则已享受优惠,不再重复享受。

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福用户和集体用户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后则分别为4.66元/m3,4.44元/m3,此类非居民用户则对应上述第一种情况,按实际用气量*0.13元/m3给予优惠。而对于工商业用户则存在两种情况,若其执行价格低于政府定价超过0.13元/m3(即用气价格低于5.16元/m3)的,则不再享受优惠。若其执行价格低于政府定价,但优惠力度又不足0.13元/m3(即用气价格高于5.16元/m3,低于5.29元/m3)的用户,则按差额补足进行优惠。据悉,此次阶段性降低梅州城区(含东升工业园、蕉华工业园,广梅产业园)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举措,约有436家工商业、学校,医院等非居民用户符合相关条件,占非居民用户比例达92.57%,其中受益最大的则为餐饮业,达到3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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