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战“疫” 守护安心消费 梅州市公布2019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疫情期间药械违法案件

南方日报 2020-03-18 06:06

疫情期间,梅州市开展非法渠道购进经营药品专项突击检查行动。受访者供图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疫情之下,为避免人员聚集,梅州市各县(市、区)取消举办各类线下咨询活动,取而代之的是更具实效、参与度更高的各类线上活动。

梳理2019年度梅州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可发现,家居、电器等依旧是市民消费投诉热点。随着个性化消费逐渐成为一种趋势,个性化家具定制中存在的消费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今年,梅州“定制衣柜货不对板,退款保修消费者满意”的案例入选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医药器械安全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用药安全,梅州市加大力度开展非法渠道购进经营药品专项突击检查,破获药械违法案件6宗,并于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周期予以公布,对违规行为产生有效震慑。

●南方日报记者张柳青通讯员唐智华杨宝颖

非常宣传

线上制作动画做宣传

“我听说和武林一样,消费领域也有不少纷争哦,该怎么办呢?”

“少侠,看"宝典"。广东正在进行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商家将作出"三大承诺",即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让消费者"买买买"更有保障,安全过、获得感、幸福感满满。”

在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以“粤消侠”动画的形式,宣传消费知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与往年大型的线下咨询活动不同的是,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梅州市各地采取线上宣传活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网站、LED电子显示屏、微信等线上宣传方式,披露、分析疫情期间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和典型案例,对疫情期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进行警示,增强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经营意识。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走店入户,上门派发各种宣传材料,并向店主、店员宣传相关政策及疫情防控要求等。

“我们今年取消了往年的集中宣传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展示、辨别,但是,利用线上的宣传,可以说覆盖面更广,涉及群众更多。”梅州市市场监管局消保中心副主任陈运洋说,利用线上宣传,能让更多的人了解“3·15”的相关知识,更广泛地发挥消费者的监督力量和行业自律力量,倡导健康的消费理念。

今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凝聚你我力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据陈运洋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发挥消协平台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注重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和行业自律力量,通过强化信用建设,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非常热点

个性化定制成维权热点

为营造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环境,今年消费者权益日,梅州对外发布5宗典型消费维权案例。

2019年,梅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消费投诉举报4074件,调解成功3694件,调解成功率9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6.45万元。在投诉中,主要涉及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合同纠纷。

家用电器、汽车等消费领域依旧是消费维权的热点问题。

2019年7月11日晚,兴宁市民廖先生28岁的儿子在使用网购某品牌电热水器洗澡过程中,发生漏电事故并触电身亡。廖先生到兴宁市消保中心投诉,怀疑该电热水器存在质量问题发生漏电事故,要求维权。

兴宁市消保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与经销商、生产商取得联系并对此事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把情、理、法融入到调解当中,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电热水器生产商赔偿廖先生18万元。

“本案用血的教训给了我们深刻的警示。”兴宁市消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市民在购买和使用电热水器时,一定要购买正规品牌或厂家生产的产品,并注意产品是否带有合格证,还需注意供电电源是否具备可靠的接地线,家用供电回路中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个性需求,量身定制”正成为一种消费趋势,也成为了去年消费维权的热点。今年梅州市丰顺县消费者投诉某家居建材经营部定制衣柜货不对板的案例入选2019年度广东省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19年3月,丰顺县消委会接到张女士投诉称,其2017年12月底在丰顺县某家居建材经营部为新房定制“好莱客”品牌木质衣柜及电视背景墙,总价25万元。该经营部于2018年3月上门安装完成。2018年10月,张女士入住新房后,发现衣柜并不是用“好莱客”品牌的木板制作,且衣柜存在表面有裂缝、柜门关闭不全等问题,与经营者协商赔偿无果,于是请求消委会协调解决。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赔偿张女士人民币10万元,并对衣柜出现的质量问题提供保修服务,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

陈运洋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定制产品时,一定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并在合同条款中对产品所使用的材质和品牌进行详细说明。“个性化定制时,消费者会和商家对产品细节进行口头约定,一定要把口头约定的内容形成书面合同。”

非常保障

查获6宗药械违法案

疫情期间,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净化药品市场行为,营造药品经营秩序的良好氛围,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联合部署,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兵分多路,连日来分赴梅江、兴宁、五华、丰顺、蕉岭、大埔等6县(市、区),开展非法渠道购进经营药品专项突击检查行动。

行动中查获涉嫌非法渠道购进经营的脑心通、稳心颗粒、丹红注射液、头痛宁可定等药品和涉嫌无证经营的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带针等第三类医疗器械一批。

根据现场检查及询问(调查)取证情况,共立案调查6宗,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其中,由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5宗,并在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向外界公布6宗案件详情,以震慑各类涉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事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查处集中在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这三类药品比较突出。”梅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科二级主任科员钟雄庆介绍,在现场查证中,违法经营企业未能提供药品的发票和购件单据,销售记录也查不到,为非法渠道进购。

五华县工业路某广告传媒公司负责人谢某岸,2017年至2019年3月期间,通过网络途径从外地多次购进药品并销售给他人或药店牟利,涉案金额较大,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经营药品违法。目前公安机关拟对谢某岸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联合检查组此前得到消息,梅州市某医药有限公司药房经营者江某娥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经营药品,经深入调查,江某娥从未取得药品经营相关资质的陈某坤手中,多次购进无法提供合法票据药品并销售牟利,涉案金额19254元。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经营药品违法,目前该案由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到正规药店购买,索取购买凭证。“凭证上要与所购的药品一致,有药品的品名、批号、批准文号、价格和数量等信息。”钟雄庆说,如果药店不提供购买凭证,消费者可以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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