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梅城共享汽车使用现状发现 新鲜事儿:尴尬车尴尬用

梅州日报 2020-03-17 08:52

梅城学府公馆附近一辆共享汽车轮毂都已严重变形。(洪国栋摄)

去年4月份左右,某品牌旗下的共享汽车(以下简称“共享汽车”)进入梅州市,并提供扫码租车服务。作为一种新的租车模式,如今共享汽车在梅州市投放使用已近一年。连日来,记者就梅城范围内共享汽车的使用现状进行了走访了解,发现存在问题颇多。

●本报记者洪国栋

受“新手”青睐成练车工具

记者走访中发现,位于梅州城区多个路段的公共停车区域均能看到共享汽车的身影。但实际覆盖面有多广?记者通过扫描共享汽车车身的二维码下载对应的APP软件后看到,目前梅州城区有30多个公共停车场系共享汽车的推荐停车网点。用户只需在对应APP中注册并录入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信息并绑定支付方式,选择押金支付方式后即可使用。作为一种比较便捷且自由的出现方式,不少市民表示,虽然共享汽车的经营在梅州市还不那么规范,但它确已成为一些市民出行的一种新选择。

走访中,记者分别来到位于梅江区楼下塘路、学府公馆、金燕大道等路段的共享汽车停放网点,均看到有市民在扫码租车。“以前没接触过共享汽车,想体验一下。”位于金燕大道某停车场内,两名青年正尝试扫码并录入相关信息租用共享汽车,但在进行身份证认证这一环节却“卡”住了,迟迟通不过,无奈之下他们只好选择放弃。“我刚拿到驾照不久,准备用共享汽车练练手感。”在学府公馆路边的一共享汽车停放网点,市民张先生正在给租用的共享汽车提前拍照取证。记者留意到,现场停放的另一辆共享汽车的右前轮已严重变形,车身上多处地方出现凹陷和划痕。张先生告诉记者,不少“新手”会选择用共享汽车练手。“租车前先看看是否有受损,并提前拍照留个证据比较保险。”张先生补充道。随后记者在走访时发现,不少停放在停车网点的共享汽车车身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包括凹陷、划伤、尾灯破碎等。

长期停放占用公共停车资源

市民通常不会选择车身已经有明显损坏的共享汽车作为出行的交通工具,也就意味着这些受损车辆极有可能长期占据公共停车位。位于梅江区东山大道某公园旁的公共停车场内,记者看到,停放的4辆共享汽车中有3辆车的车身均已受损。记者走访当天正值周末,开车外出的市民较为集中,而公园等公共场所附近的公共停车位则更为紧张。该公园的一名保安人员告诉记者,据他了解,目前公园并未对长期停放的共享汽车收取任何费用。“收费了我觉得更麻烦,我们就得保障那些车的停放安全。”该保安说道。记者随后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共享汽车属于新生事物,目前梅州市还尚未有关于汽车租赁业的相关法律政策。但当前梅州市公共停车资源紧张,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将共享汽车纳入管理,规范其投放使用行为。

律师提醒:

租车前需详阅相关协议

另外,记者从广东圣图托斯律师事务所主任、本报法律顾问陈垚律师了解到,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相关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按机动车实际使用人的过错程度对在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他人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用户在使用共享汽车前,应当详细阅读其与共享汽车平台签订的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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