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疫情期间不法行为 监管部门曝光一批市场违法典型案例

梅州日报 2020-02-22 08:46

本报讯(记者王丽莉通讯员张波)近期梅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集(农)贸市场、商超、药店、餐饮服务等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关于食品、药品、口罩等的违法违规行为,现该局对查办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涉嫌无证销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及三无口罩

1月31日晚上,群众举报其通过微信购买的口罩恐是假冒“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和其它“三无”口罩。接报后,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联合公安部门在双方交易现场抓获当事人陈某江,现场查获准备交易的600个涉嫌假冒伪劣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和200个“三无”口罩。经初步调查,陈某江未取得医疗器械相关经营许可资质,从网上购进无任何合格证明及进货凭证的口罩进行销售,共购进非法口罩1650个,销售1300个,货值金额为8250元。目前,梅江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并会同公安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及伪造厂名的民用口罩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梅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2月8日依法对辖区内梅州市乐比舒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擅自雇请3名工人在该公司经营场所内加工生产棉布民用口罩进行销售。该批民用口罩的外包装为白色塑料薄膜简易包装,每包50个,包装上只张贴有一小张标签,标签只标明有“乐比舒可水洗纯棉透气防尘防飞沫男女通用口罩 ,广东省梅州市乐比舒卫生用品科技有限公司”中文字样,没有标注厂址、生产日期等其他字样内容,且该口罩也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当事单位无法提供该“广东省梅州市乐比舒卫生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证照。现场查扣涉案成品口罩3234个及半成品一批。据当事人陈述,该批民用棉布口罩准备以1.5元/个的价格销往工厂给工人使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构成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无厂址及伪造厂名的口罩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已立案调查处理中。

■涉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棘胸蛙”

1月30日下午,丰顺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前往该县汤西镇广和苑五巷29号农家私房菜夜宵档检查。经查,当事人李某洪经营的夜宵档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发现有涉嫌野生动物棘胸蛙活体一袋37只,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4号文精神进行查处。当事人涉嫌经营野生动物棘胸蛙活体案已由县林业局立案调查。当事人未取得许可经营小餐饮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无证无照经营饮食事实进行调查处理,将在查实案情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新闻推荐

《大美丰顺》在丰顺展出

本报讯日前,《大美丰顺》人文长卷迎春节贺新春展览在丰顺珠光新城御景展出。活动持续至2月15日。《大美丰顺》创作完成于2...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