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宾馆酒店等住宿业 满足条件可复工营业 须提前申请,严格落实“四个到位”“八个一”

梅州日报 2020-02-17 09:08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了解到,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该局牵头制定并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发布了《关于印发梅州市宾馆酒店等住宿业复工营业的通知》,有序推进梅州市宾馆酒店等住宿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住宿业“分期分批”进行复工营业

记者采访了解到,梅州市宾馆酒店等住宿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春节期间,由于疫情原因客量少,部分自觉暂停营业。假期结束,不少企业已陆续复工复产,住宿业能否复工复产?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通知》,宾馆酒店等住宿业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进行复工营业。此前各县(市、区)设置的9家医学健康观察酒店,2月7日起即可申请复工;其他宾馆、酒店等住宿业2月10日起可以申请复工。复工的住宿业必须提前两天以上提出复工备案申请,由属地有关部门、政府根据目前的需求和宾馆、酒店等住宿业的自身条件, 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对照梅州市防疫期间宾馆酒店等住宿业复工指南进行审核备案后方可复工。

复工前需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核查

申请复工营业前,酒店宾馆等住宿业需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梅州市防疫期间宾馆酒店等住宿业复工指南》,宾馆酒店住宿业要严格落实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四个到位”,达到“一报健康状况、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隔离留观室、一致电、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八个一”要求,自我评估具备条件的,可以提出复工申请且必须提前两天向主管部门申请。经有关部门核查,并进行一次全面消杀后,可正常营业。

核查方面,文化旅游部门负责统筹宾馆、酒店等住宿业的复工营业工作, 负责核查备案星级旅游饭店、星级民宿的复工营业。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备案其他住宿业的复工营业。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全市住宿业复工营业前的全面消杀,督促卫生防疫工作落实。

此外,各宾馆酒店等住宿业需填写《宾馆酒店等住宿业复工营业备案表》《企业复工人员健康档案(样式)》并签订《梅州市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各地主管部门对宾馆、酒店等住宿业核查备案后,需当日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备案企业清单。(严海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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