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疫情期间专项监督检查 纠正药店夸大药品“解毒”功效行为

梅州日报 2020-02-09 09:13

本报讯(记者丘利彬 通讯员钟思华 林剑庭)为更好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5日,蕉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监督职能,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到畜禽市场、超市、药店等开展防疫期间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和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现象,同时纠正了个别药店夸大部分药品“解毒”功效行为。

2月5日,蕉岭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的专项监督检查小组首先到位于蕉城镇金山街该县唯一具有野生动物经营资质的经营场所,经查看,该场所自大年三十被依法查封后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在蕉城镇“三鸟”畜禽市场,重点检查了经营主体是否存在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规交易等行为;在喜多多等超市,详细了解粮、油、米、肉、蔬菜等商品的进货、销售及价格波动等情况;在蕉城镇部分大药店,详细询问医用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护用品的销售和供应等情况(如右图)。

其中,在检查药店中发现个别药店在销售安宫牛黄丸、复方鱼腥草合剂、清热解毒口服液等药品时打出“新型冠状病毒解毒救逆”“新型流感解毒”等涉嫌夸大效果、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标语,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当场要求其立即撤除店内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标语,同时督促药店负责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保障各类防控用品供应有序的情况下做到不涨价、不囤货、不搭售。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和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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