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税务部门推广“非接触式”办税
本报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出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梅州市税务部门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可以通过“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减少到大厅办税,保障自身安全。
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梅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电子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同时,纳税人也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企交流微信(QQ)群等渠道进行物资捐赠涉及的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各类业务咨询。
此外,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不征收增值税。
(张怡曾文谢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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