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不等于“硝烟味”

梅州日报 2020-01-22 09:28

■ 鹰 远

读者林先生向本报爆料,平远县城每年春节都会有很多人在禁燃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在平远县城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过个祥和平安年。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之一,但是历年的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的浓度,既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也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梅州市连续几年扩大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号召市民在春节期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仍有部门市民不以为然,对“禁放令”不理解、不支持,令人遗憾。

诚然,放鞭炮寄托了人们对新的一年的美好向往。但年味不等于“硝烟味”,鞭炮只是其中极小的一个符号。要想留住年味儿,要从继承和发扬春节文化着手。像春节丰富的年俗,少了放鞭炮这一样,还有祭灶、除尘、写春联、挂年画、贴窗花、蒸年糕、包饺子、守岁、拜年、舞狮子、耍龙灯、逛花市、赏灯会等,这些传统文化蕴含年味儿也是多姿多彩的。

进一步看,一座城市是否宜居,空气质量是一个重要衡量标准。我们理应有所转变,理性地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甚至不买不放烟花爆竹。实在不想减少一丝一毫的“年味儿”,那还可以考虑购买电子鞭炮。对一些人而言,转变传统观念也许有点难,但这种“难处”并非不可克服、不可改变。需知,少放、不放烟花爆竹,自觉执行“禁放令”,不仅有利于自身安全、社会安全,更是履行“保护环境、践行文明”的责任。而这实质上也体现了一种敬畏心:对制度规则的敬畏,对公民责任的敬畏,对自然环境的敬畏。

春节期间,我们不妨都来做“弃炮族”。过一个绿色环保的春节,不仅是在为建设生态文明做贡献,也是涵养公共文明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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