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为结婚彩礼与娘家记仇多年 怎么办?
临近过年,小娟又烦恼了。八年前,小娟与大埔某镇的农村青年王威相爱,并谈婚论嫁。小娟父母瞧不起王威,要王威拿出十万彩礼才肯应允婚事。王威家底薄,拿不出那么多钱。跟小娟父母协商多次,希望可以少一点礼金。小娟父母不肯退让,一定要十万,说小娟弟弟也到结婚年龄了,需要这笔钱来备用。王威东拼西凑,跟十几个亲朋好友借钱,好不容易才筹齐十万。拿钱当天,王威很生气地对小娟说:“嫁女不是卖女,为什么你父母那么绝情,一定要让我们负债累累?我以后不会把他们当父母。”
此后,王威和小娟如愿结婚了,王威虽然对小娟各方面都很关心爱护,唯独不愿意去小娟娘家,过年也不肯陪小娟回娘家,无论小娟怎么做工作,怎么哀求,王威都不为所动。而小娟父母也“硬气”地说,王威不来就不来,我们也不会去请。
如今孩子都五岁了,王威还是不肯去,而且随着时间推移,王威觉得越来越难迈出那一步,反而心结越来越深。所以,每年春节前后,小娟就特别苦恼,两边都为难,自己不回娘家,心里过不去;自己单独带着孩子回去,亲戚又要说她。
小娟这种遭遇,何解?
观点汇聚
温丽容:天价彩礼已成为很多家庭无法承受的痛,国家民政部正推进婚改,严格抵制天价彩礼。“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的时代早已过去,若因彩礼使孩子今后家庭困难或夫妻不和造成离婚,法律可是支持讨还彩礼的。小娟父母不要因小失大反倒坑害了女儿一辈子。王威因彩礼而积怨,不为小娟着想实属不该,彩礼之痛既成事实,当以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为重,这是再多金钱也换不来的。
张永胜:据我了解,女方收到彩礼一般都会买回一些嫁妆给男家,如果女方父母没这样做也是太不应该了,把女儿当做商品卖出去了!但是希望王威不要太固执,多想到养育女儿不容易,多体谅人家的不容易,勇敢迈出那一步,跟着老婆回娘家,用出去的钱能挣回来的,夫妻恩爱比什么都重要!
刘玉棠:父母把女儿养大实属不易,所付出的代价何止十万元之多?时间都过去好几年了,王威仍记恨岳父母,严重缺乏男子汉的气概。你又何必一直计较那彩礼钱呢?如果自己争气的话,就应该以实际行动发家致富,携妻带子,风风光光去回娘家,岳父岳母定会对你刮目相看。小娟应多做丈夫的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丈夫也会回心转意的。
郭华群:王威可能等孩子长大后谈婚论嫁,才会体谅父母的初心。即使王威有“怨气”,最好的“报复”是让他女儿过得好,孝敬好她的父母,让他们内心感到当时的所作所为是多么的自私和错误。王威现在的行为是给媳妇幸福了吗?给孩子们树立了榜样了吗?晚辈得理就要把前辈一撸到底吗?望三思。按我说当初小娟就不应该嫁给王威,如果王威不改的话,事实证明他就是不值得托付终身。
温梅莉:小娟父母的做法确实错误,伤了女儿女婿的心。而王威则心胸过于狭隘,小娟父母有错,但也是把心爱的女儿嫁给了他,应该感恩和孝敬。
许素芬:小娟父母不妨亲自到女儿家走走。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果真心疼爱女儿女婿,王威就一定能感受到并打开心结。
曾一聪:客家有句俗语:半份婿郎半份子。小娟哀求王威跟自己一同回去见见父母,王威8年都不为所动,父子哪来那么深的隔宿之仇呢?小娟那么强烈希望夫妻双双把娘家还,王威更应放下仇恨保鲜夫妻感情才对!
陈新仁:小娟父母让王威出彩礼钱,也是为了女儿在他家能够有好日子过,付出才懂得珍惜。父母养育子女不容易,一辈子辛劳,也是为了老有所养,有个寄托。王威也要理解为人父母的苦心,他当下的要务不是纠结于过去给出的彩礼钱,而是要想怎么创造未来更美好的生活,没必要为那么点钱斤斤计较。
陈柳:包彩礼钱是一种风俗,我觉得男方量力而行即可,女方父母一次性的高价索取,可能会失去细水长流的亲情,得不偿失。而男方,也不应该过多地计较金钱。就拿王威来说吧,是谁的女儿让你义无反顾地、即使债台高筑也非娶不可?这样优秀的女儿是谁培养出来的?女儿是父母的无价之宝,即便是出了十万,你还是赚到了。就因这事,就不和岳父母来往,说明你这人小肚鸡肠,不懂得感恩。王威应该不计前嫌,和小娟携手共创美好未来的同时也要做到尊重、孝顺岳父母,让他们知道你值得他们的女儿托付终身。
曾君玲:有句话说得好,除了生死是大事,其他都不是事。王威10万元彩礼已出,娶小娟也已8年,王威与岳父母之结也该解了。中间人小娟的作用至关重要,应先在双方之间架起沟通桥梁,比如:父母来电时故意让王威去接,送给父母的礼物即使是自己之意也要说是王威叫送的,或者由弟弟出面,制造双方见面交流的场合。这样让王威一起回娘家才不会感到尴尬别扭。
(廖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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