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发现消防通道堵塞应该向谁反映?

梅州日报 2020-01-15 09:27

读者林女士:我是梅江区梅龙东路阳光花园小区的住户,有住户在7楼到8楼之间的楼梯处安装了一扇门,堵住消防通道,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请问这种情况该向谁反映?

市应急管理局: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人人有责。我们将以市安委办的名义,督促梅江区安委办调查、处理。根据《消防法》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物业有责任对小区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您可以先向物业反映情况,要求物业予以解决,物业不履行职责的,可拨打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96119,及时向当地消防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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