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应设置在禁放区外

梅州日报 2020-01-10 09:30

读者李女士:快过年了,我想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请问梅州城区禁放区域扩大后,零售门店允许在什么地方设点,有新的规定吗?

市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梅州城区环境污染,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梅州城区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扩大梅州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禁放区扩大后,零售门店的设置也随之变化,就是说,零售门店应设置在禁放区外。近期,国家出台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建筑物、面积、安全距离等都有明确规定,烟花爆竹零售设点必须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办理可到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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