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拆除老屋重建 应符合什么条件?

梅州日报 2020-01-04 08:27

读者李先生:本人一家6口居住百年老屋(土砖瓦盖房),不符合现人口居住条件,想申请拆除老屋重建,请问可以吗?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申请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业户口农民)、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申请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不得占用耕地,拟建房用地地类准确、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你申请拆除老屋重建的用地位于城市规划区内,请到福兴街道办事处规划管理部门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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