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织牢野生动物保护网
■ 子 絮
五华男子魏某从深圳收购疑似穿山甲活体并运回五华,被五华县公安局民警抓获。魏某因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近日,该男子被五华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见《梅州日报》12月29日4版)
为保护野生动物,打击非法狩猎者,我国出台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可谓不严厉。其中,为了加大对穿山甲的保护力度,打击盗猎走私贩卖穿山甲行为,就在今年8月初,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透露,我国正在研究将穿山甲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国家一级予以保护。但仍有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铤而走险,挖空心思寻找穿山甲货源,并非法收购、出售。于此而言,非法收购穿山甲活体的五华男子魏某被梅州市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并予以严惩,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野生动物为人类社会提供了丰富的物质、文化和科研资源,并在维护地球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可以说,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在保护人类自己,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是全社会之责。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强化执法力度,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对非法捕杀、出售、收购、运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建立健全严格的问责机制,采取奖励举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办法,击破非法地下产业链条,将犯罪者绳之以法,从而遏制猎杀销售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另一方面要在普法上着力,让普法教育入社区、学校、家庭和乡村,提高公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引导全民共同监督,让保护野生动物成为公民的共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广大市民也要自觉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做到心怀仁爱,自觉抵制“野味诱惑”“金钱诱惑”,抵制野生动物肉类、皮毛等买卖行为,并对此类非法行径积极大胆揭发举报,同有关执法部门一道前行,确保区域生态安全,共同织牢野生动物保护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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