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间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 负责人和司机均被判刑

梅州日报 2019-12-24 10:45

乡镇民办幼儿园校车监管不到位,加之相关负责人和司机安全意识缺失,导致校车严重超载事件频频发生。近日,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结两起危险驾驶案件,两间乡镇民办幼儿园的3辆校车均严重超载,超员均超过100%。该两间幼儿园的负责人及司机共4人被法院判刑。

中巴核载14人实载30人

李某宗于2017年9月起在丰顺县小胜镇开办一间幼儿园,负责幼儿园的园务管理并兼任司机接送学生。该园共有122名学生,其中有 60名学生需要每天接送。该幼儿园共有3辆校车3名司机,平时李某宗与其他两名司机都是早上上学接两趟,下午放学送两趟,未有超员现象。2019年4月26日下午,因为下暴雨,一些在该幼儿园附近小学就读的学生家长不方便接送,因为这些学生曾经在该幼儿园就读过,因此家长们打电话给李某宗让他顺便载学生回家,李某宗答应了。16时许,李某宗驾驶一辆福田牌中型客车超员运送28名学生回家(其中幼儿园学生12名),车上还有1名随车老师。该车行至丰顺县小胜镇中社村路段时,被交警拦停检查。经现场检查,该校车核载14人,实载30人,超员114%。

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宗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20多人

2018年9月1日开始,张某连在丰顺县大龙华镇径门村经营一间幼儿园,该园共有78名学生。园内有两辆核载人数均为7人的小型面包车专门用来接送学生。其中一辆面包车后排的两个座椅靠背被拆了,最后一排加放了7张小红凳子。朱某云和张某初是该园聘请的司机,朱某云每天接送约20名学生上下学,张某初每天接送30多名学生上下学。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29日期间,张某连安排该园司机朱某云、张某初超员运送学生上下学。据张某连交代,她平时要求司机一辆车一趟负责接送16-18人,有时一辆车也会接送两趟,一趟就载9人左右。但是遇到下雨天,一些家住幼儿园附近的学生家长也会要求他们帮忙接送学生,所以下雨天有时候一辆车一趟就要接送20人左右。

2019年3月28日,当天下雨,朱某云驾驶小型面包车载20多名学生回家,张某初驾驶小型面包车载20多名学生上下学,这两辆车核载均为7人,超员均超过100%。3月30日13时,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丰良中队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幼儿园现场抓获张某连、张某初并带回丰良中队接受调查。张某初因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于当日被丰顺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同年4月14日被丰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丰顺法院审理后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张某连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朱某云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张某初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乡村地区一些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及司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缺失,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路程不是很远,开车注意一点就可以,或者认为校车超载只要不被查处就没事,即使被查到,顶多就是违反交通法规扣分、罚款而已。实则不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校车安全驾驶关系到众多学生的生命安全,切勿拿孩子的生命安全来冒险!

(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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