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法院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共享不动产信息解决执行难

梅州日报 2019-12-23 10:29

本报讯(记者廖键通讯员徐玮珍)日前,蕉岭县法院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不动产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合作协议。此举将有效提升法院的执行工作效率,为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

据介绍,一直以来,法院采取传统的“登门临柜”执行方式,在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和办理不动产查封、解封登记时,需要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仅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且效率往往不高,传统的执行方式已经满足不了现实需求。为解决这一难题,蕉岭法院与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构建联动机制,在蕉岭法院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蕉岭法院直接依权限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受理不动产查封、解封登记,不需要再到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办理。此举是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实现了从传统线下“面对面”到实时线上“网对网”的办案模式转变,可大幅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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