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曾女士:父母为梅州户口,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因为在深圳务工,所以小孩也在深圳医院出生,由于出生后入了新生儿科,请问这笔医疗费如何报销?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缴费期结束后,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可凭新生儿的户口簿前来医保局二楼办理登记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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