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推动微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
■ 朱可人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梅州市各级各部门对照初心使命,认真检视问题,重点整治社会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大胆探索、创新推进微改革,推进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身边的小事、实事。笔者认为,要进一步推进梅州市微改革、微创新工作,真正做到从细实之处想起,从微小之事改起,从民众之需做起,撬动经济社会大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需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深刻认识微改造的丰富内涵和现实意义。对老旧城区、小区进行修旧如旧、修新如旧的更新改造、功能完善和景观重塑,要保留历史人文的生机活力,避免城市建设中的大拆大建和“千城一面”情况的出现,留住一个城市的时代记忆。从机制上看,微改造需要创新,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从细节入手,下足“绣花”功夫,在保留原先建筑主体以及原有街巷肌理和旧城风貌的基础上,重新规划设计可利用空间,赋予老旧居民区文化创意等新功能,改善提升人居环境;从内涵拓展和现实意义上看,微改造还要精心运营“软件升级”,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间,简化审批流程,让群众办事不用再“来回跑”,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准确把握微改造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模式。各级职能部门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为标准,善于借助民间力量,打破政府“包干到底”的局面。微改革要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进来,倾听不同社会阶层的声音,采纳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保证微改造符合当地的发展需求。同时,对于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可以大胆交由其承担。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城市微改造任务的指导意见和转移事项清单,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激发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并在改造完成后将居民满意度作为验收标准之一,真正形成政府、社会、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自治模式”。
认真探索和建立微改造的长效机制。在推进微改造的进程中,必然会碰到各种复杂关系的羁绊,要有勇气、有胆识、有担当,敢于出招、敢于得罪人、敢于突破既得利益,真正让改革落地。一方面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支持率,使人民群众明确可能得到的预期效果,又明确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全社会自主更新、共同参与,建立起微改造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注重吸引多元化资金投入改造,使居民体会到微改造带来的切实效益,并通过触媒效应带动邻近街区建筑的自我更新、自发置换,建立起弹性的、自主的、可持续的动态保护机制,才能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作者单位:兴宁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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