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33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

梅州日报 2019-12-06 10:39

本报讯(记者刘巧)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梅州市省定相对贫困村退出抽查审定工作会议上获悉,经抽查审定,梅州市33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

根据《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在省定相对贫困村和驻村工作队自主申请、镇(街道)审核上报、县(市、区)级审核组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11月18日至22日组织4个抽查审定小组分赴各县(市、区),按照每县(市、区)拟退出村20%以上的比例,随机抽查了7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和219户贫困户。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入户调查、评审反馈等环节,抽查审定小组对各县(市、区)拟退出省定相对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农民收入、集体收入、人居环境、村道建设、饮水安全、水利和电力设施、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公共服务、党组织建设等10项指标进行抽查审定,认为梅州市第一批拟退出的33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均达到退出标准,占全市349个省定相对贫困村的95.1%。

据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拟退出的33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予以审定后,将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省备案。省定相对贫困村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的扶持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帮扶工作组将持续跟踪帮扶,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新闻推荐

“南国牡丹杯”征文和摄影大赛启动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分别为12月20日和12月30日

扫一扫,查看活动详情本报讯(记者林丽妙)今年是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建院60周年。近日,记者从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了解到,为了让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