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健敢办大案难案 践行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情
他叫黄健,系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从检十多年来,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办大案难案,先后成功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了各类案件100多宗,用行动践行公平正义,并传递司法温情,赢得了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好评。他本人也于2008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2016年记个人嘉奖一次,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被记个人三等功。
以“第一件”的心态对待每一案件
每天面对的是厚厚的案卷,重复单调的工作,黄健始终保持一颗不变的初心,以“第一件”的心态对待每一件案子,敢于办大案、办难案。
2015年,黄健办理了代号为“梅花一号”的案件:以陈某华为首的犯罪集团,利用控制的15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高达36亿元。该案是当年全省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同时也是公安部督办的重点案件,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就达64本,涉案的物品更是堆满了一个房间。
在那之前,黄健未办理过类似案件,为此他多方搜集各种理论书籍和相关的案例,到税务部门请教,主动与业务专家深入探讨,引导侦查人员及时弥补证据,成功将案件提起公诉。在长达三天的马拉松式的庭审中,他独自应对14名律师。被告人的当场翻供,他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辩驳。最终,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完全被一审法院所认定,认定金额分毫不差,涉案的12名被告人均被判有罪。当拿着413页的判决书时,他顿时觉得所有苦和累都是值得的。
近年来,黄健办理过不少有着重大影响的案件,如茂名市原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某民受贿案等,“广东检察机关抗诉一起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钟远东由无罪改判死缓”还被评选为2018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力促父子相聚解“心结”
法律条文是冷酷的,但人是温情的。黄健认为,当事人不服判决,有很多原因,也许是我们只注重法律,而忽视了情感教化。因此,黄健从来不为办案而办案,而是希望能够解开那些案件当事人的“心结”。
黄健曾经办理过一个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李某的父母离异,其跟随市场卖猪肉的父亲生活。父亲为了谋生起早摸黑,却疏忽了对孩子的管教;李某辍学后常与一些街头不良少年混在一起,因讲“哥们儿义气”一时冲动,应他人邀约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办理该案时,黄健找到李某父亲,说服李父并领着其到看守所,让他们父子相聚,让李某知道他的亲人并没有放弃他,仍然在关心着他,希望他能够知错就改。在黄健的努力下,李父愿意一次性赔偿对方家属,并得到了对方家属的谅解。而李某在法庭上不仅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还发自内心地对自己的过错感到忏悔,最终这个未成年人被判了有期徒刑十年。
“能够点燃一盏心灵的灯,唤醒迷失的灵魂,那才是检察官最应该去努力实现的,是最高的价值所在!”黄健如此说。
(李盛华梅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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