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住建局从群众利益着手落实主题教育部署 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本报讯(记者杨敏通讯员李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是涉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主动作为,上下联动,整治查处违法违规住房租赁中介行为。
10月21日,市住建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专项整治将重点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发布虚假租赁房源信息;哄抬房租,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相关单位串通操纵市场租金价格;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无照或未备案经营的“黑中介”行为;租赁合同设置强制条款、霸王条款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违规收费、恶意克扣租金和押金、恶意不予办理退租;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锁眼、断水电、辱骂骚扰、言语恐吓等行为驱逐承租人、强行收取各类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11月6日,市住建局网站公布了房地产中介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并将梅州城区范围内(含梅县区)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备案情况在《梅州日报》公示,提醒广大市民谨慎选择正规的房产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截至11月25日,全市通过排查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95家,查处未依法依规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的机构77家,并现场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有效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了群众利益。
接下来,市住建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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