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提着粪桶泼村委 事发大埔,因诉求未满足泄私愤

梅州日报 2019-10-28 10:45

本报讯(记者张爱飞

通讯员陈伟东)近日,大埔公安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郭某芳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据了解,该女子为泄私愤,将一桶粪便泼至村委办公室走廊地面。

10月21日,郭某芳(女,63岁,枫朗镇隔背村人)因对政府部门开展“三清三拆”行动,依法依规拆除其废旧厕所有异议,于当日上午携带一桶粪便到隔背村村委寻求说法。期间,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将粪便泼到二楼的村委办公室门口走廊地面,影响了村委正常的办公秩序。10月22日,枫朗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审查。

经审查,郭某芳如实供述了10月21日到隔背村村委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民警提醒,反映诉求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不能以泄私愤等极端方式表达。如违反法律规定,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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