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核查组来梅开展实地核查 全面细致了解市县两级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本报讯(记者郑炜梅见习记者丘佳溢通讯员许少华)今年广东省首次在全省开展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23日至26日,省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核查组到梅州市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核查工作。市长张爱军,市领导王庆利、吴晓晖、刘棕会等会见或陪同省核查组一行。
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是指对市、县级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关情况的评价。评价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协调,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评价一次。
在去年试点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出台了《市县级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指导各地开展今年的评价工作。根据《细则》,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教和教育重点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教育规划与建设,教育用地保障,教育财政投入,教师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发展状况等7方面。《细则》规定,市、县级政府评价满分均为100分。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要求,今年的考核区域划分为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市)、东西两翼地区(包括汕头、汕尾、揭阳、潮州、湛江、茂名、阳江7市)、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5市)。县(市、区)按照所属地级市的分类划分考核区域。
24日上午举行的政府见面会上,省核查组对此次评价的内容和方式、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说明;梅州市向省核查组作梅州市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有关情况汇报。在梅期间,省核查组通过听取汇报、集中查阅档案资料、访谈以及到蕉岭县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核查,全面细致了解市、县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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