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城区私人建房要做人防地下室吗?

梅州日报 2019-10-26 10:41

读者何先生:请问城区私人建房,是否要做人防地下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人防法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都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梅州市按梅市府办[2010]71号文、梅市价[2010]76号文规定,居民住宅楼和危房改造(补充点:危房改造修改为除原状维修加固危房改造外),按首层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如不能修建的,则按首层面积1000元/㎡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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