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财政局举行“行风热线”现场反馈会 上门解释五保补助金发放

梅州日报 2019-10-09 10:14

本报讯(记者洪国栋)日前,梅州市财政局举行“行风热线”现场反馈会,对上线期间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五保户每月补助金的发放和补贴标准问题是不少群众较为关注的问题。记者跟随梅州市财政局、兴宁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兴宁市水口镇布头村,通过实地走访,对五保户家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五保补助金如何发放

布头村62岁的五保户蓝昌华称,按照以往的惯例,五保补助金在每月的10号左右就发放了,但今年9月份的补助金却迟迟没有发放,无奈之下便拨打了行风热线进行询问。对此,兴宁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解答,五保救助金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金于每月20日前直接拨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账户。蓝昌华本人也拿出了他个人的银行存折,记者看到,他本人的五保补助金在今年9月18日已经到账,补贴金额一共为823.4元。

五保补助标准是多少

记者发现,蓝昌华银行存折上每月收到的五保补助金分两笔,一笔是固定的“特补”800元,另外一笔“价补”金额则略有浮动。对此,兴宁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与当事人蓝昌华进行了现场的沟通解答。据该工作人员称,兴宁市2019年农村五保标准为800元/人/月。9月份农村五保每人发放823.4元,其中800元为正常标准发放,剩余23.4元为上个月的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就要启动联动机制,对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该工作人员说道。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4月以来,梅州市连续5个月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全市4次(4月-7月)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1433.1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668167人次。蓝昌华表示,已了解相关政策,对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解答非常满意。“我腿脚不好,行走不是很方便,感谢各位工作人员亲自上门帮我解答,让我感受到了政府对我们五保户的关注和关心。”蓝昌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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