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小学另收托管费符合规定吗?
兴宁一读者:兴城中心小学要求学生每人每月另收240元托管费,这符合规定吗?相关部门有没有监管?
兴宁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广东省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开展课后服务并收取适当费用,但必须学生和家长自愿。如果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学校是可以组织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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