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者罚当协管员 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将被罚款,梅县区警方治违出新招

梅州日报 2019-09-03 10:09

本报讯近日,梅县区警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驾驶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人乱闯红灯、自行车横过斑马线不下车推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在此次行动中,梅县警方要求交通违法人员参与到交通执法过程中来。如,对不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除了按例进行劝导外,还专门发给他一面印着“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的小红旗,要求其站在路口查处下一名交通违法者(如右图,梅县区公安分局供图),并如此类推。行动当天,在梅州大桥执勤路口,记者看到,快递员杨某因为着急送货,在没有佩戴头盔的情况下,驾乘摩托车不断穿梭于过往车辆之间,十分危险。民警见状赶紧将其拦下,在对其进行教育劝导的同时,要求其挥动小红旗,充当交通协管员,协助查处交通违法者。

“主要抓行人斑马线闯红灯,骑自行车通过斑马线的,以及没有戴头盔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一般抓到的人,我们都是以劝导为主,不是为了罚款,然后让这些违反交通规则的人,拿着红旗,拦下一个违法的人。比如斑马线闯红灯的,我就拿小红旗给他,让他去抓下一个交通违法者。如果有不愿意这样做的人,就站半个小时。主要目的是通过他们的亲身参与交通协管,体会到如何真正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梅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余军介绍道,通过采取这一措施,路面上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员,明显减少了很多。

据了解,交警部门在接下来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将对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事项如下: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50元;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罚款50元;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罚款20元;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10元;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罚款10元;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10元;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10元。

(国栋国计广锋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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