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弘扬宪法精神 忠实履行职责

梅州日报 2019-08-15 10:35

本报讯(记者傅思林)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梅州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映平、副市长张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立强等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梅江区兴宁市丰顺县的检察院、法院及人大现场检查,听取当地贯彻实施《办法》的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14日下午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了市“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办法》的汇报,进行座谈交流并反馈意见。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梅州市各级各单位贯彻实施《办法》取得的成效,认为各级各单位对《办法》有比较全面的认识,也有具体的落实,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通过庄严、规范的宪法宣誓仪式,弘扬了宪法精神,彰显了宪法权威,传递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使各级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对执行宪法的神圣感和责任感。执法检查组强调,接下来,各级各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在明确对象范围、规范程序等方面下功夫,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办法》贯彻落实。要通过宪法宣誓,进一步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更加珍惜党和国家的信任、人民的重托、组织的期盼,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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