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需符合什么条件?

梅州日报 2019-08-01 10:44

读者练先生: 我舅舅今年50多岁了,他孤单一人,没有老婆孩子,老爸老妈死得早,请问能不能把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兴宁市民政局:现行的社会救助政策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您舅舅现年50多岁,未年满60周岁,不符合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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